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8-03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皓玥科技有限公司、高磊先生、林洪鼎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于2018年10月8日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2、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股权将不发生变化。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收到皓玥科技有限公司、高磊先生、林洪鼎先生关于终止股权转让协议执行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018年7月21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将持有的合计98,007,702股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比例合计为公司总股本的19.5%。受让各方分别受让32,669,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督促并配合协议各方落实协议约定事项。

  二、终止协议执行的相关情况

  2018年10月8日,受让各方以通知函方式告知转让方,鉴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的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暨股权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积极推进协议相关事项的落实,多次催促受让方履行协议事项。现就受让方协议违约事项,转让方拟委托律师追究受让方协议违约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08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8-035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罗普斯金,证券代码:00233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终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并于2018年8月3日进一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公司签署拟收购王安祥女士所持有并控制的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意向协议及具体情况做了说明。目前交易对手方王安祥女士已提出终止上述事宜,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购买股权的公告》;

  7、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8年8月25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公司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00~-5,500万元。截至目前,该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或调整的情况。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8日

本版导读

2018-10-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