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2016年5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盟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6月3日指定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盟泰的管理人,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2016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宣告苏州盟泰破产程序终结,具体情况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经查明后认为,苏州盟泰管理人已按照《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苏州盟泰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苏州盟泰已无财产可供分配,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应予以终结破产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苏州盟泰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盟泰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已从2016年6月开始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于2015年度对苏州盟泰相关投资、债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苏州盟泰破产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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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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