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公司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8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

  至2018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对新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后的2日内公告新的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8年9月27日)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8-04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9月28日对外披露的ls2018-05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于2018年9月21日、9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南京国际健康产业园)8号楼投资与战略规划部。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南京国际健康产业园)8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文骏、王冠

  电话:(025)84552601 84552680

  传真(025)84552601

  邮编:210012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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