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相关监管部门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庞庆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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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因与公司发生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上海金融法院冻结了庞庆华持有的公司股份1,362,900,000股。公司与庞庆华先生目前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

  经公司核查,公司在与于2016年12月签订了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公司以试驾车、维修类设备等为融资标的向海通恒信融资243,980,000元,租赁期限36个月,庞庆华先生为本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通恒信融资业务逾期金额为19,965,000元,未到期金额79,860,000元,总计99,825,000元。公司正在与海通恒信积极协商解决。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36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共计1,362,563,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99.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1%;累计被冻结股份共计

  1,362,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

  二、风险应对措施

  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基本都为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与庞庆华先生目前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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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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