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2017年中标了“凉城县卧佛山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生态”)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满足该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需求,2017年度,京蓝沐禾向乌兰察布生态提供借款共计585,000,000.00元,利率为5.65%,期限1年。2017年末,借款余额为169,865,424.57元。2018年度,京蓝沐禾向乌兰察布生态提供借款共计184,082,100.82元,利率为5.65%,期限1年。截至目前,共计收到还款415,134,575.43元,累积借款余额为353,947,525.39元。期间,单日最高借款净额为70,000,000元,日最高累计借款余额为353,947,525.39元。

  乌兰察布生态股权结构为:京蓝沐禾持股80%;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首旅游投资”)持股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将发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5MA0NAF3U80

  3、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建设街一居委

  4、注册资本:20286.37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春山

  6、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4日

  7、股权结构:

  ■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态工程、建筑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托管运营;生态环境治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滑雪场运营;酒店运营;餐饮服务;洗浴服务;烟酒销售;保健品销售;雪具租赁与销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销售;雪场设备销售与租赁;通勤服务车运营。

  9、财务状况

  乌兰察布生态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0、乌兰察布生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乌兰察布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股东提供借款情况

  因乌兰察布生态系该项目的SPV公司,京蓝沐禾属于社会资本方,因此联首旅游投资未按照其持股比例向乌兰察布生态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联首旅游投资及乌兰察布生态未对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宜向京蓝沐禾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2017年中标了“凉城县卧佛山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乌兰察布生态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向乌兰察布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该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推动项目实施进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乌兰察布生态信用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出现违约情况,风险基本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向乌兰察布生态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69,082,100.82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3、因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4.1条的理解存在误差,京蓝科技未将向持股比例超过50%(鉴于SPV公司的特殊性,暂未并表)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行为认定为财务资助,因此导致京蓝科技未及时履行财务资助相关审议程序并未及时公告。

  4、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公司2016年、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指派孔祥熙先生、李晓宇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李晓宇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了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现指派田琦艺先生接替李晓宇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为孔祥熙先生和田琦艺先生。田琦艺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田琦艺先生简历

  田琦艺,男,硕士学历,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曾参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项目。

本版导读

2018-10-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