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9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股票(证券代码:002252)自2018年10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莱士与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及其下属子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Tianc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天诚国际”)拟共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已于2018年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1日、4月28日、5月9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8-00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1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2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22-上海莱士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3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3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年5月10日,公司与科瑞天诚的全资子公司天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Tiancheng Fortune Management Limited,“天诚财富”)、莱士中国有限公司(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签署了《购买资产意向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业务均在境外,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大,工作时间较长;同时,本次重组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多个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备案事项。本次重组方案仍在不断商讨、论证过程中,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等相关披露信息。

  2018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18-04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因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相关信息,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49-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披露信息。

  2018年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1日、6月23日、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8-05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5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6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7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7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7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全景网提供的服务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并于8月22日披露了《2018-08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已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富而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主要业务均在境外且分布于不同大洲的多个国家,标的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也较为分散,所处地区文化差异较大,以上特点给各中介机构的尽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方案各方需要较长时间论证。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与协商,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无法在2018年8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6号准则》”)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85-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披露信息。

  2018年8月30日、9月6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8-08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8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8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9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9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在本次重组复牌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下列重组各项工作:(1)与相关各方完成本次重组方案论证、确认工作,就本次重组交易作价、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重组具体方案和事项与交易各方进行继续沟通、论证及协商;(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各项工作;(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4)积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9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科瑞天诚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

  二、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截至2018年10月10日,科瑞天诚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595,529,564股,占上海莱士目前总股本(4,974,622,099股)的32.07%,本次质押后,科瑞天诚共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510,529,252股,占上海莱士目前总股本的30.36%;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832,587,364股,合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747,095,150股,占上海莱士目前总股本的35.12%。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9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莱士中国部分股份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近日接到股东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函告,获悉莱士中国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

  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三、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四、截至2018年10月10日,莱士中国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509,120,000股,占上海莱士目前总股本(4,974,622,099股)的30.34%,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莱士中国共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460,618,800股,占上海莱士目前总股本的29.36%;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737,239,166股,合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686,618,800股,占上海莱士目前总股本的33.90%。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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