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获得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090,981.05元。

  公司在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累计获得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1,261,097.23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收到上述公告中的全部政府补助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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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无锡金溢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伟龙金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表所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中的8,930,981.05元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表所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中的160,000.00元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上表所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做如下会计处理: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取得时直接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累计金额为8,930,981.05元。其中8,680,981.05元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250,000.00元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表所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60,000.00元,均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取得时先计入递延收益,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平均分摊转入各年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表所述补助对本公司 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预计为增加税前利润8,930,981.05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有关上表所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 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 2018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尚未实际收到部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项,将及时披露后续收款接收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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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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