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4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编号为证监许可[2017]1691号《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文,并于2017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公司3位股东:上海电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润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添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400,000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0.25%,将于2018年10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0股。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上海电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润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添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00%;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3)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洛凯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洛凯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洛凯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洛凯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洛凯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4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1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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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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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0月 12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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