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门市鸿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竔投资”)、珠海经济特区凯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集团”)、红河州建水县康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更名前为“深圳鹏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晟企业”)、江门市中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高投资”)、红河州建水县成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更名前为“深圳成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晟企业”)合计持有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股份49,265,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鸿竔投资、凯达集团、康晟企业、中高投资和成晟企业计划在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1月9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27,258,58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8.28%。

  截至2018年10月10日,减持时间过半,鸿竔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7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凯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49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中高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3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康晟企业、成晟企业没有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指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鸿竔投资、凯达集团、康晟企业、中高投资和成晟企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18年10月10日,鸿竔投资、凯达集团、康晟企业、中高投资和成晟企业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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