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张海霞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张海霞女士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张海霞女士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张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19,231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5.0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2,241,133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4.99%。步步高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填先生,王填先生和张海霞女士为夫妻关系。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 认同,结合目前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张海霞女士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增持股份比例: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863.90万股,不高于4,319.52万股)。

  4、增持股价区间:不超过12元/股。

  5、增持期间:为确保本次增持计划有效实施,本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 2018 年 10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且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张海霞女士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海霞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张海霞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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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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