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意向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融利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与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下称:甲方一)、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上中分公司(下称:甲方二),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合作意向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更新方向主要为居住功能,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园山街道大康村,东至育英街,南至山子下路,西至小康路,北至沿河路,拟更新范围用地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本项目拟更新及拆迁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以项目范围内自有的土地、建(构)筑物、附属物等进行项目更新改造;甲方一同意将上述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上现有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提供给本项目使用(最终以股份合作公司合法程序会议决议议定),甲方二同意以其所拥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总额的30%提供给本项目使用。乙方作为意向合作方合作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立项工作及编制和报批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

  2、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唯一意向合作方遵循有关程序到相关部门进行本协议项目的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和更新单元规划申报等工作,并以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更新单元计划申报主体。

  3、乙方负责项目报批立项过程中的可研、测绘、查丈、风险评估、规划设计、搬迁补偿方案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规划编制和报批等各项工作。甲方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工作。

  4、在项目取得更新单元规划批复之后,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程序选定项目开发合作方时,乙方享有项目合作优先权。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春明

  注册资本:4750.12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192472685H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山子下路308号

  经营范围:承接外引内联、三来一补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卖、专营、专控商品);开办市场(具体市场由分公司申报)。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上中分公司

  隶属企业名称: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

  负责人:廖玉麟

  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79855706X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上中居民小组沿河路19号第四层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深圳市中融利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克槟

  注册资本:12,1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074385900J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祥昭大厦5号8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礼仪活动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电子产品、手机、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建材、服装、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详见下图

  ■

  三、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该合作意向书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做强房地产产业,使公司的房地产产业可持续为公司贡献利润。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更新单元及拆除用地范围面积、各类用地和物业面积数据以及权属情况均不确定,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复及权属确认文件、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2、本项目是集体用地参与城市更新项目,需要履行《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方可最终签订《项目合作合同》。

  该合作事项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