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艾兴、独立董事李昭的辞职报告。

  艾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艾兴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艾兴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由于李昭先生的辞职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昭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昭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李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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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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