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持股权标的质押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7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份共计6,12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交易起始日为2017年4月17日,交易到期日为2019年4月16日。

  2018年6月22日、2018年8月7日及2018年10月10日,公司对上述质押分别进行了补充质押,将所持有的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6,00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上述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11日,公司将所持有的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份共计4,500,00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34%)质押给招商证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本次股权质押系对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办理的股权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保证金等措施应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致行动人不再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公司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数为29,258,471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21%;公司累计质押长园集团股份数为16,620,00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