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4号公司12A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丰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三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孙丰先生、独立董事方世南先生、周纯杰先生、权小峰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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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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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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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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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勔、毛一帆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