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8一12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

  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恒丰")送达的《关于增持股票锁定期内部分股票被动减持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朱勇胜于2018年10月10日、11日期间分别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全新好股份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朱勇胜于2018年10月10日、11日期间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部分股份因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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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被动减持前,朴和恒丰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10,681,711 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672,707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6,298,001 股,合计持有全新好股份 17,652,419 股,占全新好股份总数的5.10%。

  本次被动减持后,朴和恒丰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 10,681,711 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72,707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账户持有全新好股份4,844,901 股,合计持有全新好股份15,599,319股,占全新好股份总数的4.50%。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杉资产”)与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恒丰”)、北京道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合顺投资”)、胡忠兵、杨臣、卢洁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佳杉资产向朴和恒丰、道合顺、胡忠兵、杨臣、卢洁收购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66.67%股权。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售方业绩承诺能否完成对全新好业绩及投资者权益有较大影响。佳杉资产、朴和恒丰和上市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增持协议》,约定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低于30,000 万元用于定向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且自其增持完成之日起算,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 12 个月。截至2018年3月27日,朴和恒丰已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10,681,711股,通过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6,298,001股,通过朴和恒丰股东朱勇胜(暨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1,544,507股,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8,524,2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增持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0,000元,且自增持完成之日(2018年3月27日)起,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故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做出过股份锁定承诺;

  (二) 王昕、朱勇胜为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次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了1,45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朱勇胜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次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了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根据证券公司的电话风险提示,证券公司目前对王昕、朱勇胜名下账户所持全新好股份的处置计划,可能会导致朴和恒丰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全新好股份比例进一步降低。

  (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两融账户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因2018年10月9日、10日、11日三天朴和恒丰两位一致行动人连续遭遇平仓,导致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由5.35%降低至4.5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督促股东方配合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五)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朴和恒丰出具的《关于增持股票锁定期内部分股票被动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8一12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8】

  第196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编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安排相关回复工作。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核实并详细说明近期你公司4位董事离职的主要原因,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相关董事的离职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如是,说明具体影响情况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回复:

  经公司向近日辞去董事职务的韩学渊先生、吴向勇先生、任劲先生、黄立海先生分别发函询证,上述四位离职高管均回函并一致确认,其离职原因已在呈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辞职报告中载明,且与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辞职报告内容一致。

  自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以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成员调整,现任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确保了过渡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平稳与有序。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四位董事的离职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运作产生重大影响。

  2、在问询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说明相关方是否正在筹划与你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

  回复: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先生发函询证,截至回函日其确认不存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

  3、说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回复: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控股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将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质押给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手续,2018年10月8日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公司已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先生发函询证,其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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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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