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于2018年10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的通知,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信中利宝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宝信”)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0月1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购入了公司股票14,137,73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14,134,768股的1.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注:自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共计11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致公司总股本由813,009,768股变更为814,134,768股。本公告中总股本比例均以最新股本数814,134,768股为计算基数。

  本次增持前,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19,726,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9%。

  本次增持后,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33,864,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3%。

  二、增持方式

  信中利宝信通过自身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三、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再次发布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中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不超过10亿元;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本次增持系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前述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74 条关于收购人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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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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