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1日

  表决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年9月28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来料加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当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绿色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当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当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1日

  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年9月28日,专人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当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并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三、备查文件

  1、《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2,8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5,3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7,44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72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用途历次变更及管理情况

  1、2015年9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2,566,449.69元。

  2、2017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15日,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支付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除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外剩余部分应支付对价。

  3、2018年4月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1日,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支付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除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外剩余部分应支付对价。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及变更后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绿色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

  公司于2016年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拟以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购买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201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2016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以购买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已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1号)。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支付雄伟精工100%股权收购项目剩余应支付对价。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注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本次用途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仍不能满足的资金需要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与雄伟精工股东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签署的《关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及《关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确定,雄伟精工100%股权作价128,670.00万元,而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雄伟精工收购对价。

  收购雄伟精工100%股权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原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由于雄伟精工100%股权收购项目已终止,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0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1号)的规定,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2018年3月8日前)完成非公开发行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因此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事宜,同时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绿色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额:15,73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使用公司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产生的利息),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建设地: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5,73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929万元,占投资比例12.26%;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12,430万元,占投资比例79.0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0万元,占投资比例2.61%;预备费739万元,占投资比例4.7%;建设期利息222万元,占投资比例1.41%。

  项目建设内容:根据绿色智能改造项目的需要,本着不增加产能的原则,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对原车间内的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在改建车间内采用智能化程度较高的造型线。通过升级改造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产业工人,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人均产出率,提高产品质量、利润及市场竞争力,实现建设一流绿色智能工厂之目的。

  (1)第一部分为老厂房内的现有设备升级改造:

  ①一车间 1#铁模覆砂线及配套设备淘汰拆除,置换新840铁模覆砂线及配套设施;淘汰原8套1.5吨电炉及除尘等配套设备,置换为2套5吨中频感应节能电炉和自动加料系统,同时升级配套除尘系统等;

  ②二车间2#垂直生产线改造主机、混砂机及除尘系统等,由原单面压实改为双面压实,以提升产品质量;淘汰原3套1.5吨电炉及除尘等配套设备等,新增1套4吨中频感应节能电炉和自动加料系统,同时升级配套除尘系统等;

  (2)第二部分为改建绿色智能车间:

  ①拆除三车间2条垂直线和四车间1条垂直线和1条铁模覆砂线以及相关配套的砂处理、熔炼设备等;

  ②改建车间新增2条进口垂直生产线替换原三、四车间内的3条垂直线和1条铁模覆砂线,熔炼设备、砂再生设备相应升级,配套自动加配料系统、自动保温浇注炉等,提升工艺装备制造和智能化水平。

  本项目一次性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整体安排,分期实施。

  项目建设期: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募投项目一期建设期为半年,二期在第2年建设、2年建设期。新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5,730万元,一期资金在半年内投入,二期在3年内投入。预计第1年投入资金4,589万元,第2年投入资金5,519万元,第3年投入资金5,622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新募投项目主要承担年产8.5万吨新型耐磨材料的生产任务,生产负荷预计第1年达到20%、第2年达到40%、第3年达到40%、第4年达到90%、第5年达到100%。新募投项目完成达产后预计实现节约效益2,272万元/年、增加年利润总额1,331万元;新募投项目投资报酬率8.46%,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1.0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9.77年,新募投项目的节能效益能力、投资报酬及盈利能力良好。

  项目的实施将承接现有厂区内铸件产能,置换厂房、装备将用于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为企业未来更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实施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1)绿色、环保、节能是未来制造业发展方向

  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形势下,产生了加剧能耗需求、能源与资源浪费、污染物排放量增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近年《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推进制造业行业的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是摆在中国铸造行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2)公司发展需求

  公司现有垂直造型线属于单面压实,铸型紧实度尚需提高,砂型废品率与先进生产线还有差距;车间普遍采用中小型电炉,自动化程度偏低,主要为人工作业,劳动效率不高;车间生产线运行多年,故障率较高,造型产品错型率偏高,造型速度低;部分设备型号老化,逐渐跟不上市场需求。此外,由于目前国家新的环保政策及行业环保标准、政策陆续出台,公司目前的环保方案、措施、设备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及适应新政策、新标准的要求。

  公司迫切需要对原车间内的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产业工人,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人均产出率,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利润及市场竞争力,实现建设一流绿色智能工厂之目的。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产品结构调整加快,下游市场对耐磨铸件的性能、质量要求不断提高

  由于下游行业节能降耗目标明确,这就要求本行业必须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进行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采用绿色智能化的先进工艺及生产设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以及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率,提高耐磨铸件的外观和内在质量,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开发出高性价比和环保节能的新品种,使之满足不同工况条件对耐磨铸件的要求。

  (2)缓解招工压力,降低人工成本

  生产制造磨球属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人的工作环境较恶劣,现场工作温度高,工人劳动强度大,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近年来,一线工人紧缺,工资增长较快,企业经营管理难度加大,成为困扰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本项目实施,将淘汰部分自动化程度低的设备,产线智能化提升,缓解招工压力,有助于解决用工难问题,并能够降低人工成本。

  (3)节能减排政策需要

  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国家对高能耗、低产出的行业制定了较高的节能降耗目标。作为矿山、水泥行业必备的研磨介质,公司产品耐磨性能的提高可以有效的降低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因此,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要求本行业不断提高产品的节能减排效果,是节能减排产业政策的需要。

  (4)转型升级,打造智能、绿色制造工厂的必要

  公司尽管在金属铸件耐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但是随着铸造行业装备、工艺技术、质量保证能力的大幅提升,铸造磨球(段)工艺水平相比国际先进水平在质量、成本、效率、智能化程度、节能环保等各个方面的差距越发凸显。为实现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承接耐磨铸件的生产能力,对老车间内部分设备进行拆除、技术改造,改建铸造车间进行置换升级承接现有耐磨铸件的生产能力,工厂的合理布局、全面升级是企业持续提升发展的必然选择。

  综上所述,凤形股份现有工艺装备性能与高速发展的产业现状逐渐脱节、装备智能化水平低、员工招聘困难等已经成为企业巩固领军地位和持续发展的巨大掣肘,多年积累形成的行业优势无法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做专、做精、做大、做强的发展之路遇到了巨大障碍。作为我国专业的耐磨材料生产龙头企业,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工艺装备能力、产品品质提升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来看,凤形股份都有必要实施这一项目。

  3、项目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

  本项目符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的精神;符合《中国制造2025》“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

  (2)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

  公司的下游行业是水泥、火电、氧化铝等传统行业,均是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上述行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和长远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基础性行业低能耗、高技术、低污染的稳步发展,成为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为此,国家明确提出了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在保障节能减排任务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凤形股份对产品与生产工艺都拥有壁垒较高的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较强的定价权和较高的盈利能力,并且通过本次技术升级改造,提升了产品品质、降低了产品成本、进一步为企业开拓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8日至2018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周琦

  电话号码:0563-4150393

  传真号码:0563-4150330

  电子邮箱:fxzqb@fengxing.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0”,投票简称为“凤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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