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LNG贸易物流业务的模式为向上游LNG接收站或LNG液化工厂采购,向下游客户销售。对于近期各媒体传播的天然气涨价的新闻,即包括终端市场价格的上涨,又包括上游出厂价格的上涨。因此,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同时影响公司LNG的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公司利润率的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公司LNG贸易物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8%和2.82%。

  ●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高,但利润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小。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风险提示

  (一)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LNG贸易物流业务的模式为向上游LNG接收站或LNG液化工厂采购,向下游客户销售。对于近期各媒体传播的天然气涨价的新闻,即包括终端市场价格的上涨,又包括上游出厂价格的上涨。因此,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同时影响公司LNG的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公司利润率的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公司LNG贸易物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8%和2.82%。

  (二)市盈率和净利润的同行业对比

  公司与天然气行业比较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

  如上表所示,公司市盈率在同行业中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但利润规模与同行业相比较小。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经核查,除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公告事项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其他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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