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12 来源: 作者: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于2018年10月10日发布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转型及基金名称变更公告》,自2018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正式实施基金转型,基金名称由“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统一结转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转换结果及变更登记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转型及基金名称变更公告》,本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即2018年10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原场外的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自动变更成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份额,原场内的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自动变更成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份额转换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基金份额转换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转换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约定,对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完成份额转换及变更登记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由“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场内简称为“信诚惠泽”,基金代码:165530。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后,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转换后的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二、《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自2018年10月12日起,《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山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0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山证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山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加中山证券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1)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2)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1)

  (3)信诚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96 ,B类:002177)

  (4)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432,C类:003433)

  (5)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16)

  (6)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977,C类:005978)

  (7)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09)

  (8)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9)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10)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11)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4,B类:550005)

  (12)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13)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14)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0 ,B类:550011)

  (15)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5,C类:550016)

  (16)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8,B类:550019)

  (17)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18)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9)

  (19)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20)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21)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22)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23)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24)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25)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26)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7)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8)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29)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30)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31)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32)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5)

  (33)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8)

  (34)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31)

  (35)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155,C类:004156)

  注:1、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2、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

  二、活动方案

  1、投资者通过中山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中山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八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上述基金的原费率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www.zszq.com.cn

  客服电话:95329

  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10月11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光环新网(证券代码:300383)”“康得新(证券代码:002450)”“中国海防(证券代码:600764)”“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