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金固股份为子公司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磁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8年2月14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金固股份为金磁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合计为金磁融资租赁提供了5.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对外担保后,金磁融资租赁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1,504.36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金磁融资租赁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协议》(编号:JTJR-201808-489-001-HZ),《售后回租协议》约定金磁融资租赁通过资产“售后回租赁”方式向海尔租赁融资人民币2,196万元。为此,公司拟与海尔租赁签订《公司连带保证合同》(编号:JTJR-201808-489-001-HZ-G01),为金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承租人)履行其与海尔租赁(融资租赁出租人)之间的前述《售后回租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前述《售后回租协议》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且主债务履行期限顺延的,保证期间相应顺延,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磁融资租赁在前述《售后回租协议》项下应向海尔租赁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情形)、利息、首付款、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海尔租赁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前述《售后回租协议》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29,6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8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76%,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7,606.7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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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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