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经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元/股。公司于2018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18年10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41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1%,最高成交价为2.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983,019.95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8年10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187,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18%,最高成交价为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9,970,149.36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继续推动回购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稳定公司市值,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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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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