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66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短信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67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学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6]191号)核准,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578,757.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221,242.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22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16GZA10455号《验资报告》,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或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或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或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研发与培训基地项目”、“调度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进行了终止和结项,并已完成了“调度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69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

  择机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且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若单笔委托贷款额度超过500万元,则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将使用部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1、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2、委托贷款的对象:信誉良好并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委托贷款的受托方: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委托贷款的比例要求:对单个供应商的委托贷款比例累计不能超过公司对其应付账款的50%。

  5、委托贷款的利率要求:年化利率不低于12%。

  6、委托贷款的期限要求:3至12个月。

  7、委托贷款的担保要求:供应商需质押应收本公司账款为其借款提供足额担保,应收账款大于委托贷款本息。

  8、委托贷款的用途:供应商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9、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将以不构成关联交易为前提。

  (二)审批程序

  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且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若单笔委托贷款额度超过500万元,则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贷款的目的是提升供应链管理的效益,稳定供应链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贷款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即委托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因资金短缺无法按约定归还委托贷款本息。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会挑选信誉良好且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供应商作为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对单个供应商的委托贷款比例累计不能超过公司对其应付账款的50%;同时,供应商需质押应收本公司账款为其借款提供足额担保,应收账款大于委托贷款本息,能够覆盖本息回收风险。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 则建立健全委托贷款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贷款业务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定期关注借款主体的经营状况及与公司的合作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1,75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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