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公司将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8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27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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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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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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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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