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8-1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潘文喆、董桂琴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400股(调整后)。详见公司2018年8月21日及2018年9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条款及上述相关决议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8年11月13日,上述回购注销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该账户内的15,40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18年11月14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4,014,200元变更为93,998,8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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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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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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