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1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丰”)因未履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2民终1645号”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且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之情形,被执行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1、司法冻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截至《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12日),上海厚丰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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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司法轮候冻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上海厚丰所持上市公司3,477万股股份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截至《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上海厚丰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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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向上海厚丰核实上述相关情况,但上海厚丰回复称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书、失信决定书以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相关执行裁定书。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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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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