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1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6年11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0万股(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了每10 股转增2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质押的股份数变更为1,080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临2016-093号))。

  2018年10月16日,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对上述1,080万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的融资安排(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公告》(临2018-097号))。

  2018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陈保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合计2,010万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占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

  截止2018年11月13日,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2,452,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累计140,84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6%。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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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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