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1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10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期限14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该存款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收回,收回本息合计4,856,380,739.73元。

  按照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11月13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8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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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使收益低于预期。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月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息已全部收回。本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485,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 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NJ-JGXCK-20181113-01TM)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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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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