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2018-1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包括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其中包括:批准本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 2016-03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于2016年7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 SCP206号)。根据该《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18 年7 月11日发行了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海运集装SCP003),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125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4.1%(年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18-057)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8年11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本公司已在到期日完成了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2,028,082,191.78元。相关兑付详情,请参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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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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