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部分代销机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经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代销机构长江证券、陆基金、天天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调整方案

  1、自2018年12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陆基金及天天基金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含申购费)。长江证券、陆基金及天天基金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10元(含申购费)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如果其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0元(含申购费),以其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上述调整不适用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网址:www.cjzcgl.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