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414号)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4民初107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474,930,391股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370,811,400股(冻结,已质押)

  限售流通股104,118,991股(冻结,已质押)

  冻结起始日:2018年12月4日(轮候冻结)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2018年12月4日,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959,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30%。本次轮候冻结后,中珠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474,930,391股,占其持股总数99.9938%,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15%。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4民初107号)显示,系申请保全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珠集团、许德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474,930,391股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收到上述通知后,公司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控股股东中珠集团问询,中珠集团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司法冻结相关法院文书。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中珠集团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和轮候冻结事宜,争取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划转通知(2018司冻414号);

  2、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4民初107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