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员工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刊登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对所有债权人履行了公告通知的义务。同时,分别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8)、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9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应包括已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使用资金总额。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回购股票专用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54,144股,占公司总股本0.7878%,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3.67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2.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050,241.0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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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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