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的控股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和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东晶”)近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868,218.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10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间收到的相关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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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合计1,868,218.00元均系现金形式的政府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人民币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人民币1,868,218.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上市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868,218.00元。

  4、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的政府文件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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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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