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22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11月份公司股东人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数据,截止 2018 年 11月 30 日,公司不含信用账户合并股东名册股东总人数为41,789 户。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22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11月份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房地产业务2018 年11月份经营情况

  1、销售情况

  公司房地产业务2018年11月份合同销售金额约11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销售面积约92.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6%。

  公司2018年 1-11月份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25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累计销售面积约966.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8%。

  2、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8 年11月份,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增项目6个,情况如下:

  ■

  注:披露信息权益比例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

  二、建筑业务2018年11月份经营情况

  1、新增项目情况

  公司建筑业务2018年11月份新承接(中标)项目52个,预计合同总金额29.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7%;1-11月新承接(中标)项目预计合同总金额334.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

  注:由于公司前期预中标的部分PPP项目承接合同尚在洽谈中,暂未取得中标通知书,为统一披露口径,从9月起将不包含该部分合同金额,待正式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统一累计计算。

  2、建筑业务新承接(中标)预计合同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明细

  ■

  注: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22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

  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届次: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栋9楼会议室

  5、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12月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12月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辛琦董事主持会议

  7、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表决情况

  ■

  议案1为特殊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龚灵毅,曹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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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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