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实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周晓萍女士自愿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赠与不超过503,400股本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3日,周晓萍女士赠与的481,800股本公司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应股份已过户至“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赠与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票登记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二级市场购买(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和大股东赠与股票过户。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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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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