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7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等事项,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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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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