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560万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7号)文件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者传媒”)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413号文批准,于2015 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由 18,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7,600万股。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集团”)持有的股份,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还包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国有股股东读者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共计34,560万股,将于2018年12月10日锁定期满,上市流通。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000万股。

  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4,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28,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600万股。

  2016年12月10日,公司部分首发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共计4,320万股锁定期满上市流通。该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28,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52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280万股。

  2017年6月15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8,80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8,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57,6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04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560万股。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控股股东读者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国有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代出版、酒钢集团、甘肃国投、甘肃电投、中化资产、通用投资、外研投资、《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发行人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股东减持承诺

  读者集团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读者传媒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说明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数量:34,560万股。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2月10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人,分别为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及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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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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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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