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
暨回购进展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于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于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于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予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333,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最高成交价为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5,511,248.4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8年12月4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726,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654,287.5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事项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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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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