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数量为2,458,896,71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10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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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5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33号),核准向大唐集团发行2,458,896,717股股份,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34,875,408股股份,向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89,145,901股股份,分别购买其持有的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5%、35%和5%的股权。

  2、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向上述三家股东增发股份登记数量为3,782,918,02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发后桂冠电力股本为6,063,367,540股。相关股东持有的因龙滩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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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龙滩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已于2016年12月10日解禁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资产重组时的各项承诺

  2015年龙滩重大资产重组,大唐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持有股东大唐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大唐集团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58,896,717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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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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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书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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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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