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18-127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润国际”)持有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9,9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君润国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67,072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最高达到上市时所持股份公司股票数量的100%。股份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股票数量为基数。

  2、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股份公司股票低于5%以下时除外;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和第3条中所述的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股份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股东君润国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君润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君润国际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128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能源”)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截至2018年9月28日,东江能源已累计收到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2643.71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近期,东江能源又收到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666.68万元;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金额超过1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18年度其他收益,该退税所得累计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8.63万元的13.08%,预计该项资金将对公司2018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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