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说明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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