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5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1139号《关于准予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10,907,171.7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02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1,077,283.3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0,111.6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8月23日(含当日)至2018年9月5日(含当日),截至2018年9月5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从2018年9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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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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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1139号《关于准予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10,907,171.7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02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1,077,283.3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0,111.6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根据《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8月23日(含当日)至2018年9月5日(含当日),截至2018年9月5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2018年9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1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9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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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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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8年9月21日结息到账金额49,527.69元,其中44,019.37元为运作终止日应收利息账面价值结息到账,5,508.32元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0日计提的应收利息结息到账。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11日计提利息24,957.17元。
2、 应收利息不含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资产证券化利息和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2) 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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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运作终止日公允价值包含相应的应收利息。
注2: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清算期期末公允价值包含相应的应收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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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8年10月11日支付产品增值税费金额205.44元,其中145.01元为运作终止日应交税费账面金额,60.43元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1日期间计提。
2、其他负债期末账面余额包含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18年信息披露费,清盘报告审计费,清盘律师费,上清所账户维护费、上清所查询费。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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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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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2月5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
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8年12月0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和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8年12月03日,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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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鹏华创业板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8年12月0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创业板A份额将于2018年12月05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创业板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创业板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创业板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2月03日的收盘价为0.95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46元,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创业板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创业板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创业板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8年12月0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鹏华创业板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8年12月04日起调整为4.5%。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创业板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创业板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8年12月0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8年12月0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创业板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创业板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创业板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2月03日的收盘价为0.95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46元,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创业板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
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8年12月0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A,基金代码:150203)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传媒分级,场?内简称:传媒分级,基金代码:160629)(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8年12月03日,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传媒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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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鹏华传媒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8年12月0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传媒A份额将于2018年12月05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传媒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传媒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传媒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2月03日的收盘价为0.962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45元,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传媒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传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传媒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传媒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传媒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传媒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传媒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传媒A份额、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传媒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传媒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8年12月0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A,基金代码:150203)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传媒分级,场内简称:传媒分级,基金代码:160629)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8年12月0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传媒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传媒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传媒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2月03日的收盘价为0.962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45元,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传媒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
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8年12月0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基金代码:150205)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国防分级,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基金代码:160630)(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8年12月03日,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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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鹏华国防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国防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8年12月0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国防A份额将于2018年12月05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国防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国防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国防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2月03日的收盘价为1.00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55元,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国防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国防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国防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国防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国防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国防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国防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国防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8年12月0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基金代码:150205)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国防分级,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基金代码:160630)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8年12月0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国防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国防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国防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2月03日的收盘价为1.00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55元,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国防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