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到期赎回情况
2018年9月3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166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该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166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起息日:2018年9月3日
止息日:2018年12月3日
产品收益:1,096,986.30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2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