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娄底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娄仲撤字(2018)11号,同意申请人邵某雄撤回仲裁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邵某雄就与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朱士民民间借贷纠纷事项,向娄底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涉及金额人民币6800万元。

  二、决定情况

  因申请人提出撤回仲裁申请,经娄底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申请人撤回申请。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决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决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47起,涉及金额合计288,185.28万元。其中13起,原告、申请人已撤回起诉、仲裁请求,涉及金额47,973.44万元;3起已调解,涉及金额17,086.84万元。

  六、备查文件

  《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娄仲撤字(2018)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