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东沣B 公告编号:2018-067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8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2)。公司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港币/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港币且不低于3000万港币,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因外汇审批及换汇操作手续较为繁琐,截止2018 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完成外汇划转,暂时未能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手续审批并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东沣B 公告编号:2018-068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九)款、第18.1条第(二十六)款和《深证系列综合指数编制方案》第四条第2项、第五条第4项,公司股票每日港币计价的收盘价按照上一交易周最后一个交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港币对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价后的收盘价(本周计算收盘价采用的汇率为:0.88682),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东沣B,股票代码:200160)股票已经连续12个交易日(自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4日)收盘价格均低于每股1元人民币面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九)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3条规定,自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6条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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