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B26版)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基于宏观、政策及市场分析的定性研究为主,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投资增速、货币供应、通胀率和利率等宏观和政策指标,同时结合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未来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称的价值型股票,即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股价相对于内在价值明显低估的股票;它可以是由于经济周期原因或市场情绪原因造成的低估值股票,也可以是壁垒明确、具有持续盈利增长前景、具有吸引人的合理价格的股票。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内在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行业选择策略
根据中国经济增长的阶段和周期特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分析各行业的景气度和发展前景、行业竞争结构和行业盈利模式等,评估各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重点关注行业的生命周期阶段和增长空间、行业波动特点和影响要素、行业内外部环境和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等等。
(2)股票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价值型股票,坚持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坚持安全边际是本基金精选股票的两条基本原则。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公开信息(包括财务数据)、第三方研究报告和研究员实地调研的结果,对目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定量财务分析和盈利预测挖掘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作为重点投资对象。
1)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基本面分析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企业战略眼光与管理水平、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资源禀赋等重要特征。此外,通过定性地分析企业核心业务的竞争力、稳定性、发展前景,以及定量地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杠杆水平和成长能力,进一步完善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评价。
2)股票估值分析
在评价股票的估值水平时,重点关注各项价值类指标,同时兼顾上市公司盈利的波动性和成长性。评估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将结合绝对估值方法和相对估值方法。
绝对估值方法。通过对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对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利用合理的估值模型(主要使用DDM模型、DCF模型等)估计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与其市价进行比较。对估值的偏离度做进一步的成因分析,并估计估值回归的可能性。
相对估值方法。相对估值是从横向和纵向分析上市公司股票所处的估值位置。在评估中综合使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市现率等指标分析股票在其行业内所处的估值水平,并与其历史估值水平进行比较,以评估股票的估值状态。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行业配置策略的基础上,使用上述公司价值评估的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在结合考虑绝对估值水平和相对估值水平的基础上,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投资标的。
此外,本基金将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对所投资的公司进行密切的跟踪研究,把握股票估值水平的变化趋势,通过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风险评估。同时,不断发掘其他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经济政策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基础利率的走势,研究利率期限结构和中长期收益率走势。在此基础上利用利率策略、久期策略、信用策略、回购策略等主动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带来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以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为主,并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配置国债和货币市场工具。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权证估值量化模型评估权证的内在定价,在此基础上谨慎进行权证投资。本基金还可利用权证与标的股票之间可能存在形成的风险对冲机会,在充分论证和模型分析的基础上谨慎构建套利投资组合,获取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流通市值大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价格走势。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基于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以及沪深300指数、中债总指数的特征,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反应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以各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来源于《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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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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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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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农业银行(股票代码:601288)、利亚德(股票代码:300296)、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17个分行因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税表外应收利息未申报营业税、未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少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少缴房产税等,受到税务处罚罚款。
因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违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5月4日出具了《关于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监罚决字〔2018〕1号),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等十四项违规行为,被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银行)因在“17古纤道SCP001”和“17古纤道SCP002”债务融资工具的尽职调查阶段,未发现古纤道存在逾期且未偿还的债务,调查底稿中未体现对企业信用记录的调查工作,于2018年6月29日受到央行派出机构约谈。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8年第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光大银行诫勉谈话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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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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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
2、基金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时从赎回或转出金额中扣减);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固定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固定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本基金的浮动管理费根据每份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水平收取,浮动管理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收取。
浮动管理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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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i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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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的计算采用截尾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2位。
(1)计提基准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的工作日。
(2)计提方式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时,从赎回或转出金额中扣减浮动管理费。
(3)浮动管理费的计算
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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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管理费的计算采用截尾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登记机构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转出申请予以确认后,基金托管人将赎回款项划拨至本基金清算账户。注册登记系统根据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水平计算应计提的浮动管理费金额,登记机构定期将浮动管理费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不需要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
例4:假设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4月15日,某投资者于2014年6月25日申购本基金,申购价格为1.010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10元,申购份额数为10,000份;并于2014年8月28日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赎回价格为1.016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16元。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8月28日期间,本基金未进行分红。该投资者持有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算数平均值为1.013元,共计64天。则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应收取的浮动管理费计算如下:
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1.016-1.010)÷1.010×365÷64=3.38%
浮动管理费率=0.00%
例5:假设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某投资者于2014年6月30日申购本基金,申购价格为1.021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30元,申购份额数为10,000份;并于2015年4月30日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赎回价格为1.062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01元。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本基金仅于2014年10月10日进行现金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30元。该投资者持有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算数平均值为1.050元,共计304天。则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应收取的浮动管理费计算如下:
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1.101-1.030)÷1.021×365÷304=8.34%
浮动管理费率=0.50×(8.34%-7.00%)=0.67%
浮动管理费=1.050×0.67%×304÷365×10,000=58.59元
例6:假设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4月20日,某投资者于2014年6月19日申购本基金,申购价格为1.015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15元,申购份额数为10,000份;并于2014年10月15日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10,000份,赎回价格为1.065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65元。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10月15日期间,本基金未进行分红。该投资者持有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算数平均值为1.045元,共计118天。则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应收取的浮动管理费计算如下:
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1.065-1.015)÷1.015×365÷118=15.23%
浮动管理费率=1.00%
浮动管理费=1.045×1.00%×118÷365×10,000=33.78元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重要提示”部分进行了更新。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及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更。
3、“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代销机构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5、“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对“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进行了更新。
7、更新“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