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下称 “原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
4、支付方式与支付期限:本次转让华来科技股权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对价,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由深圳市有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支付不少于股权转让款的50%,并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第二期于2018年4月30日前支付其余股权转让款。
更正后: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
4、支付方式与支付期限:本次转让华来科技股权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对价,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由深圳市有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支付不少于股权转让款的50%,并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第二期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其余股权转让款。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