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通知:1、东华石油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99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8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6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2、东华石油将其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5,0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8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17年1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东华石油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本次质押股份8,996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7.65%,占公司总股本的5.4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0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5.37%,占公司总股本的3.03%;本次股票质押和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8,696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7.46%,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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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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