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世纪华通”)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0月16日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6)。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于2018年11月21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88,3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最高成交价为2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73,225,871.7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并根据后续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