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688,33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2017年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95号文《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6,688,335股本公司股票,并于2017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89,984,335股。

  2、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4年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4年股权激励对象刘宪标、徐建国已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李占国病亡,高路遥2016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合计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3,92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6年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6年股权激励对象马旭光、王蒙蒙、贾浩亮已不在公司任职,高路遥2016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合计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4,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合计107,920股。2018年8月27日,前述107,92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9月3日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为589,876,415股。

  3、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各认购对象股份数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马跃平先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上述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明泰铝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保荐机构对明泰铝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688,33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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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6,688,335股A股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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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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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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