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18-12-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标的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金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300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3%,自然人李伟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

  ●本次投资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本次投资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目的和意义:本次投资目的是为开发经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成功竞得的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2018-123号、2018-124号、2018-125号、2018-126号、2018-127号、2018-128号六幅地块,进一步增强企业开发经营能力,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以新设立公司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2018-123号、2018-124号、2018-125号、2018-126号、2018-127号、2018-128号六幅地块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该新设立公司将纳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标的本身不存在风险。

  一、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概述

  1、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成功竞得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2018-123号、2018-124号、2018-125号、2018-126号、2018-127号、2018-128号六幅地块。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8-131)。

  2、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为开发经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2018-123号、2018-124号、2018-125号、2018-126号、2018-127号、2018-128号六幅地块项目(下称“目标项目”)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设立公司名为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投资标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出资人民币9,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自然人李伟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

  3、本次投资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名为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明玖”),截至本公告日,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获取营业执照。浙江明玖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B5N3XX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横山桥村;

  (5)法定代表人:李伟民;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日;

  (8)营业期限:2018年12月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自然人李伟民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

  (11)主要财务数据:浙江明玖自成立至今未开展任何经营行为,无财务数据;

  (12)本公司持有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93%股份。

  (二)投资主体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本公司。

  三、本次投资实施经审议的程序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投资目的是为开发经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成功竞得的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2018-123号、2018-124号、2018-125号、2018-126号、2018-127号、2018-128号六幅地块,进一步增强企业开发经营能力,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以新设立公司为目标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该新设立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标的本身不存在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本版导读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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